我市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在学习贯彻省市政法工作和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全市社会治安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广大群众在喜庆、欢乐、祥和、安全的氛围中度过了新春佳节。
节前,市局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和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大会,部署了2010年各项公安工作,并对春节期间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邢俊强局长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勇于超越的竞争意识,始终保持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工作信念,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团结奋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确保安全生产,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关于加强“两会”、“两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春节假期值班备勤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公安机关与武警部队对市城区实施联勤武装巡逻工作的意见》,专门就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外,市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摸排,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大清查大整治大检查集中统一行动”,震慑了犯罪,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了足够警力,加强值班备勤和社会面的巡逻、防范和控制,并在我市城区实施公安机关与武警部队联勤武装巡逻,重点对城市主要干道、繁华街区、车站广场、交通枢纽、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地区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实施设卡盘查和武装巡逻防控,加大了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震慑和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四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对未执勤的警用车辆全部进行了封存,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全市公安机关节日期间未发生一起民警违纪违规问题。
大年初一(2月14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秀英,市人大副主任吴养民等一行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邢俊强,政治部主任鲁立彪等同志的陪同下,先后来到消防支队三中队、秦都看守所、秦都、渭城交警大队执勤岗台和渭城分局城内派出所,带着新春的祝福,亲切看望了坚守岗位的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并向坚守岗位的民警们致以亲切的节日慰问。
春节期间(2月13日至2月19日),全市各类案件报警量较平时显著下降,涉及水电气、开锁、环境噪音、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群众求助投诉类电话数量有所增加。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平稳,共发刑事案件66起(其中市城区发刑事案件9起,全部为一般性盗窃案件),发案数与去年同期大体持平。2月17日,长武县冉店乡冉店村村民赵某(男,36岁)因家庭纠纷将继子宇某(7岁)殴打致死,案发后,长武县公安局快速反应,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2月16日10时左右,秦都区钓台街道办马家庄村部分村民与沣河采沙人员发生摩擦,双方分别聚集20余人在河道内争执,随时可能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邢俊强局长亲自安排部署,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很快平息了事态。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火灾、交通和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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