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何智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赌博等9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何智勇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判处刘平、兰天拂、卢明明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他12名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何智勇、刘平等人通过在永州市零陵区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有了初步的经济基础。2004年以来,何智勇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结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零陵区南门夜市、体育馆夜市收取管理费,垄断啤酒销售,并通过实施收取保护费,替人了难收取好处费,实施串通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牟取利益。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该组织大肆炫耀势力,任意欺压、残害群众,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持枪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实作案45起,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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