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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警风警纪大讲堂”第十八场报告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陕西省公安厅网 点击数:119 更新时间:2010-7-6 16:23:16

2010622日,省公安厅在厅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室隆重举办全省公安机关“警风警纪大讲堂”第十八场报告会,邀请公安部监察局马玉生副局长为全省公安民警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辅导讲座。报告会由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田桦主持。在家的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厅内各部门、各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公安现役部队军政主官,以及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全体民警在厅主会场听取报告;各市、县(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纪委书记、政治部(处)主任,各部门、各警种、公安现役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基层所科所队长及全体纪检督察民警在分会场听取报告。
  马玉生副局长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出台的历史背景和颁布的重要意义、《纪律条令》的基本特征及实施《纪律条令》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等三个方面为公安民警作了详细解读,并对全省各级公安民警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结束时,田桦书记就全省公安机关如何抓好《纪律条令》的学习贯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不懈的学习。田桦书记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和各警种、各部门以及所有民警,都必须以较高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纪律条令》的学习和贯彻,要通过学习,熟记条令的每一项条款,吃透和领会每一项规定的精神实质,理解和把握每一项条款的基本内涵,真正把《纪律条令》的规定根植于广大民警的思想深处,变为广大民警执法执纪的自觉行动。二是要不折不扣的贯彻。田桦书记要求,当前贯彻《纪律条令》要同正在开展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警用车辆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工作中问题易发多发的主要根源,增强《纪律条令》的威慑力。他希望广大民警,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在任何时候,都要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时刻保持高尚的生活追求。三是要加大查处的力度。田桦书记要求,纪检督察部门要以《纪律条令》的公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对大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并特别强调,今后凡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与《纪律条令》不符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都必须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失之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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