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委组织部咸组干[2010]227号文件、市政府咸政任字[2010]9号文件通知: 邢俊强同志任中共咸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韩鑫锋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 韩鑫锋同志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支队长(主任)职务; 张新宽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